辽宁鞍山:6种艾滋病药品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时间
2004-08-11

据新华社电(杨光 陈光明)9日起,辽宁省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的艾滋病患者及其感染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6种药品费用将被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政策的通知》中明确,3类6种抗病毒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是:齐多夫定胶囊、片剂,司它夫定胶囊,去羟基苷散剂、片剂、咀嚼片和颗粒,拉米夫定片剂,奈维拉平片剂、胶囊,茚地那韦片剂、胶囊。

《通知》强调,要保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其他疾病患者一样,能够平等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公平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允许对参保的艾滋病患者及其感染者采取任何歧视性的政策。另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卫生疾病防治部门搞好协调,对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据了解,1996年至今,鞍山共发现10例艾滋病患者。目前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还没发现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