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药郎"自曝高价药内幕:医商勾结共推"天价药"

时间
2004-09-17

据新华社电(记者苏万明)“卖药郎”袁某现在是东北一家大型制药生产厂家的销售人员,曾在东北、华北等地为许多药品生产厂推销药品,从事药品销售已有七八年时间。两年前,他进入这家药厂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山东市场的药品推销。袁某在推销药品的过程中,对目前医院药品暴利黑幕有切身体会和深刻了解。日前,袁某向记者透露了药品经营的暴利内幕,揭露了医院药品价格一步一步被人为因素抬高的过程。

药品刚出厂,许多部门被药商“摆平”

药品真正卖到消费者手里要经过三步:出厂、中转、售往医院或药店供患者消费。在这一过程中,对药品零售价格影响最大的是前两步,走好这两步,药品生产厂和批发商必须与主管部门打好交道,按袁某的话说,就是“把物价、工商、药监等部门通通摆平”。

药品走向市场的最初一步是出厂,通过虚报成本、抬高出厂价等办法,为厂家和批发商留下高利润空间。按国家规定,药品出厂价应由物价部门根据生产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制定并备案。然而,药厂的材料虚夸成本,有关部门往往搞不清;即使碰上“动真格”的前往严查,因为制药成本因不同的药材级别和加工过程相差极大,有关部门不可能全程监督、了解加工细节,最终一般也查不出所以然。不过,药厂一般在药品出厂时就搞定了相关部门,不会让这些部门对自己“动真格”。因此,许多低成本药品,出厂时单价可以翻好几倍,万一真被查出,许多药厂还可以购原料上当等理由搪塞过去。

袁某说,比如他代理的双黄连,每支总成本大概为1.5元,出厂价则规定为4.3元。药品出厂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由药厂销售人员转卖给批发商;二是批发商直接以“返点”(按批发商的年经营规模返,经营规模越大,返还比例越高,一般在0.5%到3%。)形式从厂家进药,而药厂和批发商往往有口头协议,使实际的进药价格保持在实际的成本价左右,远低于批发商对外宣称的4.3元,这为药厂和批发商均能获取暴利埋下了伏笔、开了好头。

第二步是药品的“中转”,药价进一步被各级批发商和医药代表人为提高。比如,药厂销售部门一般不会直接卖药给医院,药品要进入医院,必须通过各级批发商,再由他们转卖给医院。从进货到最终卖给医院的过程中,各级批发商都要渔利,因此卖到医院的药品价格已经提高。如此一来,医院药品就要以更高价格卖出。在各级批发商、医药代表卖药给医院过程中,碰到有关部门查药品的实际成本时,他们要不早就疏通了关系,要不就是以运费、仓储费等造成的合理成本加以掩饰。

袁某说,按国家的规定,药品的出厂价外加15%就是批发价,批发价外加15%即为零售价,按这种价格销售一般可以保证药品经营的利润空间。但是,由于“暗箱操作”,双黄连批发价在虚夸的出厂价基础上已经“明平暗涨”,达到5元左右,翻了好几倍。其中,有关部门变相获取了部分利益,药厂、各级批发商也都要瓜分利益,药品前两步的提价已经暗中完成了。

医院和药商“利益均沾”推出“天价药”

医生开药给患者的消费环节,是批发商、医院利益的最终实现环节,也是一个以销定额的过程。药品进得多,并不意味着批发商、医院的收益就高,最终还是看医院药品卖出多少。在这一过程中,医药代表要顾及药房主任、拥有处方权的医生等各方利益。否则,有的医生没被照顾到就可能不开某种药,那么医院这种药进得再多也无利可寻。同时,医药代表与医院早就定好协议,比如一级批发商兼作医药代表卖药品给医院,实际药价为50元,但他们私下定协议以115元的表面价格成交,然后以115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患者。一般来说,表面价格越高,卖得越多,双方的收益就越大,特别是医药代表(一般是新药代表)的回扣最多可为“三零扣”,即医院销售收入的30%。这种隐秘的手段让有关部门无从查起,一旦遇到有关部门核查药价,医院往往振振有词:“进价太高!”

袁某说,在这一过程里,销售商要通过折扣获取利益,而药房主任要统方费,有开方权的医生要开方费,底价1.5元的双黄连价格一下子就上升到6.6元。医院卖出药品后,药品的暴利实现了。而按药品经营的一般规律,药品的医院零售价除以1.15再乘以0.15就是实际进价,也就是说,药品进医院后,卖价都将是合理价格的8-10倍。

医院是患者消费药品的主要场所,除了药价虚高,医院和药商还有一套办法“强制”患者在医院买药,从而保证医院和药商的高利润:有的药单里,药品名称只有医生和药房才看得懂,如使用代码、专门名称,或故意把字体写得很潦草等等;另外,医药市场早就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某一种药品投放某一地区,只允许一家代理商(一般就是一级批发商)经营。因此,当地患者在医院以外买药根本就不可能买到同一种品牌的药,以此保证代理商和医院的“利益均沾”。如果代理商不能做到这一点,行话就叫做“某一地区药品走方”了。这就是目前许多地区药品代理商拼命控制江湖卖药郎跨省贩药的原因。

药品买卖实际上走两条线,以双黄连为例:一条暗线(1.5元成本价-4.3元批发价-6.6元零售价,药价为底价的4倍多)牟取暴利,一条明线(4.3元出厂价-5元批发价-6.6元的零售价,药价仅为出厂价的1倍多)掩盖暴利经营、保护药厂、批发商和医院这几个利益群体。

药价虚高,我们还要忍受多久?

药价虚高,乐了许多医院和药商,苦的是广大平民百姓。治疗感冒,用同样的时间、达到同样的效果,在省级医院和乡镇医院,价格将是5-10倍的差距。在省级大医院治感冒,400-600元的药费属正常范围,这是记者近日随4位感冒患者,在山东齐鲁医院的药品划价电子牌上看到的。然而,患者明知许多医院药价高,却只能憋着一股无名火,因为他们无可奈何。袁某说,患者到医院求医求的就是治好病,一般没有患者会告医院药价过高;即使想告,由于获利方做过的手脚从头至尾毫无漏洞,患者也无证可告。

反药价虚高确实不容易。据有关部门介绍,我国从1996年就开始反药价虚高,但最终效果并不明显。山东省药监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指出,药价太离谱,根本原因一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二就在于实行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机制。监管不得力,医药不分家,许多药品就将永远“安全、合理”地成为某些人牟取暴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