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分析称:五大因素致城乡消费品价格差距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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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7

据新华社电(记者方烨)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0月份,我国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3.7%,农村上涨5.4%。这已经是从去年4月份以来的连续第18个月农村物价涨幅超过城市,而且涨幅间的差距在拉大。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城乡消费品价格差距拉大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

首先,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同,消费档次不同,商品涨价的起点也不同。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农村居民消费构成中,食用油、肉禽制品、医疗保健服务、教育和建材(砖、水泥)等消费比重相对较高,而衣着、耐用消费品、药品、家用电器、通信工具等消费比重相对较低。而在本轮价格上涨中,恰恰是农村占比高的价格在引领价格走势。

其次,农村医疗保健和教育费用价格涨幅较大是引起农村价格涨幅高于城市的另一个原因。

第三,工业消费品结构与农民实际需求有差距。长期以来,工业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制和开发上大多侧重于城市居民的需求,而对农民来说,价低适用的商品很难买到。

第四,农村市场的流通成本高于城市市场。农村工业品市场一方面远离商品集散地,进货运输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容量较小,其单位经营成本较高。

第五,农村居民消费价格的基数较低。近年来城乡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长期以来农村中价格水平低于城市的一些商品和服务价格必然出现加速上涨的过程,这就意味着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超过城市的状况仍将可能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