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放心粮油走上百姓餐桌

时间
2003-09-26

为切实提高粮油产品质量,抵制假冒伪劣粮油产品,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日,淄博市启动“粮油放心工程”,在全市粮油行业中,开展评审“放心粮油”、“放心粮油流通企业”的活动,放心粮油将走上百姓餐桌。

“粮油放心工程”活动,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为市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的“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业的重要活动,由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贸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粮食局、市粮食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实施。

“粮油放心工程”确定的“放心粮油”产品,以淄博市范围内生产的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及制品(限于挂面制品)为主,对大米类、食用植物油类、小麦粉类、挂面类4个种类进行评定。“放心粮油流通企业”主要是指粮油及相关制品的经营企业或大型超市、专卖店等。按照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和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依据《淄博市“放心粮油”、“放心粮油流通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出的粮油产品和粮油流通企业,分别被命名为淄博市“放心粮油”、淄博市“放心粮油流通企业”,并颁证授牌,实行统一的标志管理。

“粮油放心工程”活动的评审,不搞终身制,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获得淄博市“放心粮油”、“放心粮油流通企业”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淄博市“放心粮油”、“放心粮油流通企业”标志。同时,有关部门对评定为淄博市“放心粮油”、“放心粮油流通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责成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合格以及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反映强烈、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将被暂停或撤销该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