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长城葡萄酒再获3·15标志授权

时间
2005-03-15

据新京报讯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中消协连续第三年再次把3·15标志授权给长城葡萄酒使用。

从2000年起,长城葡萄酒已先后被评定为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国家质量免检产品,2004年11月被国家商标局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中国政府对长城领跑中国葡萄酒业20年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对民族品牌原创性的高度肯定,此次3·15标志的再次授权,无疑更是代表亿万消费者为长城所获殊荣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