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成零售药店通过了GSP认证2395家药店出局

时间
2005-03-16

据中国医药报讯 至去年底,广东已有12188家零售药店通过了GSP认证,占需按期通过认证企业的83.5%。全省共有81家药品批发企业、1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395家药品零售企业因为没有通过GSP认证而被取消药品经营资格。与此同时,药监部门将大力支持开办农村药店,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几年前,广东在全国率先开放药品零售市场,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了审批前置条件以及在选址、药店间隔距离等方面的一些限制,积极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和药品分类管理。开办药店“只惟条件,不惟成分”的原则大大激励了投资者开办药店的热情,促进了广东省药品零售业的蓬勃发展。

与此同时,药监部门一方面支持符合开店条件、遵守法纪的经营者开办和扩充药店;另一方面坚持不干预市场运作,使经营不善药店自然淘汰。短短几年间,广东全省已发展到1.4万多家零售药店,约占全国零售药店总数的1/6。

为进一步规范药店的经营管理,提高药店经营条件和服务质量,从去年初起,广东各地陆续开展了县以上零售药店的GSP认证工作。各级药监部门在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的方针,指导有关企业按照GSP标准,下功夫进行整改,使全省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其中,有17%左右的药店被淘汰出局。

另外,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验收的同时,广东省药监部门对县以下的农村药店积极扶持。各级药监部门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摆在工作首位,鼓励流通企业占领农村药品市场,同时也鼓励当地自办药店。至去年底,全省已初步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药品监管和供应网络,现有面向农村药品市场开展配送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达617家,设有药品供应网点的行政村15056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72%,全面完成了当年既定的“两网”建设工作目标,广大农民购药、用药更加安全、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