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试点新直销:“止乱还治”传销并没有解禁

时间
2005-04-22

据新京报讯 雅芳现在尽力充当模范直销员,其日前公布的直销试点方案,在体现中国政府对直销监管意志的同时,也在对引起1998乱象的非法传销进行再次设卡。观察人士称,对这个号称3000亿的大市场来说,雅芳中国试点直销的意义,可能在于“止乱还治”。

雅芳试点方案公布的影响,在直销法公布之前还是不甚明朗。资料图片

试点方案重在规范

雅芳大中华区总裁高寿康19日在广州公布试点方案时表明,试点只是一个尝试,对雅芳来说不会有任何经济上的利益,只是帮助国家探索一套适合直销的方法。

实际上,雅芳的试点方案前一天已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可。除了地区限于北京、天津、广东省“两市一省”外,参加试点的直销人员也极为有限。按照公布方案,试点期间,雅芳公司在保持店铺销售的同时,只允许招募不超过3000名直销员,在试点地区将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自产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试点方案对直销人员的资格也作出了严格限定,包括需年满18岁,必须具有试点地区的身份证、暂住证或临时户口等等。在监管部门的监管下,雅芳将直接负责对推销员进行培训,再由雅芳发放临时推销员证书并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直销人员与雅芳签订的合同正本,都将在雅芳广州总部存放5年,以备主管部门查询。此外,雅芳每次培训参与人数超过100人时,必须主动向当地公安、工商、商务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执行,而超过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则被严格禁止。

另一个标志性的限制则是25%这个数字。在雅芳的试点方案中,推销员的报酬总额明确规定不超过该推销员将自产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所得销售收入总额的25%,低于雅芳目前店铺销售的30%的利润比例,不允许团队计酬。消费者拿到的价格应该完全一致。

限制金字塔传销

工商部门有言在先,推出直销试点不等于传销解禁。雅芳试点方案显然是根据国家商务部及工商总局的设想制定的,不过其完全单层次直销的模式以及其25%的佣金提成比例客观上势必会限制多层次直销的扩张。

据了解,在国外,做直销不存在单层次模式与多层次模式之说,但是在我国开不开放多层次直销模式成为了直销法的核心问题。高寿康也谈到,中国上世纪九十年代曾出现传销之乱,1998年停止直销,自传出中国欲放开直销的传言后,非法传销再次抬头。

为配合政府的直销试点和直销市场的重新开放,雅芳的销售策略也将进行必要的调整。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不管做零批也好、直销也好,雅芳的原则是,用最优异的质量、最合理的价钱、最快的速度将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上。雅芳已建成“直达配送”物流管理系统并自行研发了经销商关系管理系统(DRM)和遍布7800多个销售网点的销售终端系统(POS)。

据悉,有望出台的直销法草案对注册资本、公司的规模、管理制度、经销商的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譬如“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元”、“上一财年销售总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等要求,较大地提高了入行门槛。

业内人士指出,国家对雅芳试点方案的谨慎,已经折射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问题。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能涉及企业内部经营模式前后的转化矛盾、企业之间的模式博弈、灰色直销运作与阳光下的直销在法律上的冲突、监管创新的举措实际存在挑战等。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出现层面更广、交互性的冲突与矛盾。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应该考虑得更为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