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种常用药大降价平均降幅40%10月10日起执行

时间
2005-09-29

发改委昨发降价通知;平均降幅40%,最高达63%,10月10日起执行

据新京报讯(记者李宗品)9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出通知,决定降低22种常用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200多个药品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到63%,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此次降价金额约40亿元。此次“降价令”自今年10月10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降价的22个品种中,16个为抗生素品种,6个是新进医保目录品种(其价格以前由市场决定)。这次降价药品中有11种在去年已降过一次价格。发改委通知指出,这22个品种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到63%,综合估算降价金额将达40亿元。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选择的22种降价药品,均为临床应用比较广泛、价格虚高空间较大,也是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品种。

以此次降价的阿奇霉素和环丙沙星为例,250毫克6片装的阿奇霉素片剂,医院价格为31.6元左右,而即将实施的最高限价才21元,降价幅度为36.7%;250毫克20片包装的环丙沙星片剂,医院价格为23元,最新的政府限价则只有12.1元。

这次降价的原因,主要是有些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规模扩大,成本相对降低;有些是由于技术进步而导致成本降低;有些品种以前属于市场调节价,今年8月份才刚纳入政府定价范围,价格虚高比较严重。

据介绍,从今年3月份开始,国家发改委就组织力量开展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购销价格的专项调查,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数据,经过专家评审和地区之间衔接,广泛听取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及部分消费者意见后,最后确定了降价方案。

配套措施 降价品种暂停集中招标采购

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国家首次出台配套措施 在以往的药品降价中,降价药品往往就此从一些医院的处方或医药企业的供货单上消失。针对9月28日宣布的药品降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卫生部首次联合出台了三项配套措施。配套措施明确提出,对22种药品暂停集中招标采购。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三条措施是:将医院销售22种降价药品的实际加成率严格限制在15%以内;暂停22种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

据介绍,这次药价降幅较大,医院如果继续保持较高的加价率,对生产企业将形成很大压力。由于中间环节空间减少,具有相同治疗功能的其他品种价格没有同步降低,也可能出现降价药品被未降价药品所替代的问题。为鼓励企业继续生产和供应降价药品,尽量保持现有降价药品供销格局不变,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甚至从市场上消失,发改委在和卫生部等慎重研究后,出台了这些配套措施。

官方声音“许多药品仍有降价空间”

发改委表示将不断下调药品价格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负责人9月28日表示,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品价格监管,不断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同时,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许多药品仍然有降价空间。”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药品前期研制开发成本很高,一旦投入生产并达到一定规模后实际制造成本较低。因此,一种药品上市之初,价格必然相对较高,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及市场竞争加剧,实际成本和成交价格是呈快速下降趋势的。

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经历了从全部管制到基本放开,再到部分管制的过程。许多药品在放开过程中价格已经大幅度上涨,部分药品重新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后,价格主管部门实际上是在高价位基础上进行降价。由于药品差价收入已经成为维持医院运转的组成部分,一次性降价幅度过大,一方面会加大生产企业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医院运转的困难。

因此,价格主管部门在降低药品价格时采取的是分步进行的方式。

这位负责人分析认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药品价格高等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价格监管手段和方法不完善的问题,更有体制和机制需要深化改革的问题。降低药品价格,对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但药价只是影响医药费用的因素之一,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相关体制和机制改革,这是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过程。

新闻背景 药品降价与药价体制

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经历了从全部管制到基本放开,再到部分管制的过程。目前,根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对药品价格管理总的原则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我国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和计划免疫药品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约占市场份额的四成;其他药品价格则由企业自主确定。

企业观点 药价彻底下调应改“以药养医”

针对此次药品降价,北京某药企负责人9月28日向记者表示,目前,药品原料价格都在上涨,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毛利润只有8%,药品虚高的真正源头还是在于强势地位的医院,以药养医体制一天不变,药价就很难彻底下调。

与今年4月平均降幅60%的降价草案相比,国家此次正式出台的方案将平均降价幅度调整为40%,部分采纳了药品生产企业及行业协会的建议。此次22个品种降价,主要针对的是医院药品执行的最高零售价,以往每一次降价,医院都可以通过提高降价药品加成率或使用替代药品来规避国家降价政策,而在竞争激烈的社会药店里,这些品种的价格一般都低于即将执行的最高限价。

本次降价药品名单:

头孢呋辛酯(头孢呋辛纳)、头孢克肟、头孢哌酮钠、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头孢曲松钠、头孢他啶、硫酸奈替米星、硫酸依替米星、阿奇霉素、盐酸克林霉素(克林霉素磷酸脂)、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氟罗沙星、加替沙星、甲磺酸培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替硝唑、氟康唑、水溶性多种维生素、胸腺肽、重组人干扰素a-2a、曲克芦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