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员:将鼓励常用廉价药品生产和经营

时间
2005-12-14

发改委:将建必备常用廉价药品目录制度

据新京报讯(记者瞿文超)在12月13日召开的2005中国医疗改革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处长郭剑英透露,发改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酝酿建立医疗机构必备常用廉价药品目录,鼓励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和医院对常用廉价药品的生产和经营。

颁布最高限价后,降价药迅速消失

郭剑英透露,医疗机构必备常用廉价药品目录制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建立医疗机构必备常用廉价药品目录,目录中的药品将涵盖常见病治疗中大部分常备药品;二,指定专门的企业生产这些必备常用廉价药品,并在税收或政策上给予这些企业优惠;第三,规定并监督药店和医院对于目录上的药品的供应。郭剑英表示,这项政策目前正在发改委相关部门的考虑之中,最终方法还未定型,开始执行时间也没有确定。

郭剑英在论坛讲演中承认,目前政府对药价监管的体制、形式、方法和手段对目前的市场情况仍不太适应。每次政府部门颁布最高限价后,降价药纷纷迅速从药店和医院消失,一些新药品代替了这些降价药品仍以居高的价格出现,而建立医疗机构必备常用廉价药品目录等办法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将降低医院大型检查设备收费标准

郭剑英表示,虽然近年来药品价格总体走势在下降,但是老百姓并没有得到药品价格下降的实惠,用于疾病治疗上的费用不降反升,近4年来,同期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上涨了8.2%,人均住院费用上涨了8.6%.他认为,影响医药费用的因素很多,药品只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除了政府定价的部分药品价格还没有降到位以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秩序的混乱、医疗服务领域乱收费、乱检查等现象也是造成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郭剑英表示,发改委最近出台的从药品出厂环节制定价格进行试点的办法也是为了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一次尝试。除此之外,发改委还将联合卫生部等部门在医院中推行处方只标注药品通用名而不标注商品名的办法来遏制医生拿药品回扣的现象,并将降低医院大型检查设备的收费标准,为医院盲目购买先进的诊疗设备之风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