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设贿赂黑名单 7月卫生系统自查自纠

时间
2006-06-28

据中国医药报讯(记者胡文华)在卫生部召开的每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已启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并有望设立黑名单制度,对社会公布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从7月开始,全国卫生系统将进入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

商业贿赂的界定,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毛群安说,一些企业通过合乎规范的手段赞助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术团体,这个没有问题,我们欢迎各方面的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卫生事业的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和学术单位开展一些有利于加强管理和有利于开展学术交流、学术培训的活动。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赞助行为必须依照规范,要公开、透明地操作。结合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我们正在制定一个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捐赠和赞助的管理办法,也会对过去的一些政策进一步明确,而且做出可操作性的规范,防止发生不规范的行为。关于“红包”与“回扣”,毛群安说,对于学习动员阶段以及自查自纠阶段建立接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上交回扣、提成的账户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的指导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这个账户怎么建,各地根据不同情况,有的地方是卫生局统一建立的,有的地方是以医疗单位为名建立的单独账户,要根据卫生部统一的规定来操作。

对于“一药多名”问题,毛群安说。卫生部拟恢复医生处方用通用名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切断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最近卫生部通过不同的形式,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正在拟定一个实施处方用通用名的管理办法。我们既要切断医务人员和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又要保证这些管理措施的出台不会影响医院和患者用药方便和用药安全。

对于卫生部是否要在专项治理中设立黑名单制度的问题,毛群安说,这项工作正在宣传动员中。但关于如何建立黑名单的制度,地方的信息如何经过核实进入到卫生部建立的黑名单之中,以及这个黑名单制度将来如何向社会公布,如何对上了黑名单的这些企业进行惩罚等,卫生部还正在制订一个完整的管理办法,不久将会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