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出台药品忽悠疗效将被停售

时间
2007-03-16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现场,一系列新规及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当场发布 据新京报讯3月15日晚,在央视3·15晚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外发布了重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其将于今年5月1日实行。药品广告绝对地夸大疗效,以致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将被强制停售。

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共31条,对药品广告审批和备案的程序、时限、申请人的义务、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及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介绍,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沿革了广告审批程序,同时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该办法增加了两个规定:凡是篡改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将撤销该药品所有的广告文号,并且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该药品的广告申请。

同时,对于任意扩大产品的适应症范围,绝对地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将采取强制措施,在一定范围内暂停该药品的销售,同时责令其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