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关税”实施首季中泰水果蔬菜贸易逆差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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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3

据中国食品报讯(记者周善)据海关总署驻深圳海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透露,中泰果蔬互实“零关税”后,泰国果蔬大幅挺进内地尤其是深圳市场。与此同时,中泰果蔬贸易逆差扩大。

海关总署驻深圳海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自去年10月1日《中泰蔬菜水果协议》实施以来的首个季度里,31.2万吨、价值2.28亿元的泰国原产蔬菜进入内地市场,同比增长了84%,绝大部分是“木薯干”,共减免税款1509万元。内地进口泰国水果达4.6万吨,价值2.27亿元,同比增长了349%,主要进口商品是鲜榴莲、鲜龙眼和龙眼干,共减免税款4777万元。其中,深圳进口泰国水果2.28万吨,价值1.2亿元,分别占全国总进口的49.6%和54.8%,主要商品是鲜榴莲、鲜龙眼和鲜山竹。

与泰国果蔬大举挺进内地市场相比,我国内地果蔬进入泰国也出现增长势头,主要商品有萝卜、马铃薯、蒜头、苹果和梨等,但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据海关统计,在中泰果蔬零关税实施的首个季度里,中泰果蔬两项商品的贸易逆差达2.74亿人民币。

深圳海关贸易专家分析,虽然我国和泰国在水果生产方面多数属互补性生产,但是龙眼、荔枝等几种产品生产存在重叠。海关贸易专家建议,深圳龙眼、荔枝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应加强市场引导,提高产业化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果蔬国内外市场运输、销售渠道,同时克服无品牌、保鲜技术落后等问题,增强出口竞争优势,提高抵御进口冲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