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药品监管出新规举报制售假劣药奖励5万

时间
2004-04-08

据新华社郑州4月8日电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对举报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办法。其中规定,将依据执法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药品的货值大小,一次性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分为三级,即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并已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为一级;能提供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者为二级;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详细情况,仅能提供查办线索且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者为三级。

办法规定根据不同级别的奖励标准,按照执法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药品货值确定。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最高为5万元。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案件,在结案后15天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如举报人申请领取奖励,也应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