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群众举报昌吉奖励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

时间
2004-04-27

据中国医药报新疆讯 近日,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昌吉州药监局对2003年案件查处中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兑现了奖金。奖励标准为已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货值的5%~6%,奖金总额为1000余元。

昌吉州药监局同时表示,将按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