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确定主要职责

时间
2004-06-17

据中国食品报讯(记者郑阳通讯员高飞)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了安徽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安徽省政府副省长黄海嵩任该委员会主任,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粮食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省供销社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方针和政策;协调实施全省食品放心工程;定期分析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协调食品联合打假行动;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听取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督导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