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4条措施强化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

时间
2004-06-18

据新华社西宁6月18日电(记者顾玲)针对抗菌药物滥用的情况,青海省卫生厅日前出台4条措施,强化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

青海省卫生厅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一要对抗菌药物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制度,将抗菌药物分为一线、二线、三线,进行分级管理,并有计划地对同代药物轮换使用;二要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抗菌药物使用比例不得超过药品总收入的50%;三要实行审批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广谱抗生素的使用。对一般感染患者需首选一线抗菌药物,除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二线、三线抗菌药物敏感感染时,可直接使用二线以上药物治疗外,二线、三线抗菌药物使用须分别由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资格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使用,医院每季度将使用情况统计后报青海省卫生厅;四是建立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各医院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

青海省卫生厅同时要求,各医院成立由主管业务院长、院感科、医务科、临床药师、临床抗感染专家及临床微生物医师组成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专家组,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定期检查、汇总、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