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执行食品质量安全登记公示制

时间
2004-06-29

据新华社太原6月28日电(记者刘砺平)阳泉市质监局日前决定在该市所有的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及职工食堂等餐饮业推行食品质量安全登记公示制度,填补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餐饮服务业方面的监督空白。

该制度规定:餐饮业单位在购进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食用醋、酱油等五类食品时,必面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进货验收登记表;对购进食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以及购买时间、供货单位、电话、负责人姓名、验收人员的签字、押印等进行登记;不得加工、生产霉变、过期食品;所用定型、定量包装食品、调味品标识应齐全;不得使用吊白块或过期变质原料以及回收食品进行再加工;各餐饮单位要在大厅或门厅显著位置加挂食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匾,向消费者公示五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厂家、检验结果以及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