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求高标准江苏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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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0

让政府放心 让农民舒心 江苏高标准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2004年08月20日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特约记者邵小青报道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高度的政治感和责任感,构筑具有江苏特色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加快推动建立健全安全便捷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高标准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力争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已取得初步成效。

——构筑具有江苏特色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在充分发挥县级药监机构职能作用的基础上,于2002年初建立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使之覆盖全省每个乡镇、村。基层药监部门通过从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及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等单位聘请义务协管员、信息员等形式,将药品监管的触角深入农村,及时掌握辖区动态,较好地解决了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填补了监管空白,实现了药品监督关口的前移。据统计,目前全省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已有义务协管员、信息员4800余人。与此同时,江苏各级药监部门还及时出台了农村假劣药品打假举报办法,在农村广泛设立了打假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通过现场咨询、送法下乡、假劣药品展示、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和义务协管员、信息员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测算,每年江苏药监部门查处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假劣药械案件已占到全部案件总数的70%以上,而在查处的农村药械案件中,50%是来自于三级网络的举报、稽查。去年,徐州药监部门根据协管员的举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破获了一起危害苏、鲁、豫、皖四省农村地区多年,有10多条销售渠道的特大假狂犬疫苗案件,查获假狂犬疫苗1.2万余盒、制假材料24万余盒,抓获制假售假犯罪分子18人,农民群众对此案的查处拍手称快。

——加快推动建立健全安全便捷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一是加快建立农村药品配送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支持和鼓励通过GSP认证的省内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集团跨区域设置县以下药品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受公司委托通过与农村医疗机构签订配送合同的方式,使双方建立稳固的配送关系,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让利于农民;药品配送业务遵循市场规律,引入竞争机制。去年9月,经过药监部门的积极争取,扬州市邗江区政府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时,首次明确由扬州医药集团邗江医药有限公司向瓜洲镇22家村卫生室统一供应药品。瓜洲镇实行药品统一配送后,药品供应由原来的几十个品种增加到了400多个,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5%以上,有的品种降幅达到了40%。该区政府领导深有感触地说:“实施药品统一配送,一方面杜绝了无证经营和游医药贩,保证了药品质量,另一方面也降低了药品价格,给农民带来了实惠。”目前,该区政府已要求杭集、泰安、李典、红桥等乡镇在今年内全部实行药品集中配送。

二是大力鼓励设立乡村药店。江苏省对乡村零售药店的设置,依照布局合理、方便农民购药的原则,准入标准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的低限掌握,同时降低许可证收费标准。对各类投资主体在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开设零售药店的,药监部门加快审批节奏,主动做好各项服务。铜山县地处苏北农村,全县下辖22个乡镇、342个行政村,由于缺少乡村药店,广大农民购药难、购放心药更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县采取措施,积极鼓励开设乡村药店,目前该县零售药店总数已达197家,100%的乡镇及较大的行政村都开办了零售药店,平均每个乡镇拥有药店9家。

三是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向农村地区延伸网点。将零售连锁门店办到农村去,对药品实行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是保证农村药品质量的有效途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连锁企业除了设立新的农村连锁零售网点,还可以采取吸引农村药店加盟连锁、与其他农村商业服务网点合作设立门店的形式增加连锁经营在农村的覆盖面;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备的基础上,允许行政村连锁门店的面积最低降至20平方米。泗洪县是一个处于苏、皖两省交界,拥有105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85%左右。为了方便农民购药,该县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向农村地区延伸网点,目前该县村连锁门店已达30余家。当地农民高兴地说:“现在我们在家门口也能买到城里大药店卖的药,药监部门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