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紧急预案》

时间
2004-08-24

据中国食品报讯(记者杜涛)记者获悉,《贵阳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于近日正式出台。这一预案强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亟待增强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心,将“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这一口号落实成明文规定。

按照该《预案》,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义务。

据介绍,尽管食品安全呼声日涨,但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仍欠缺对食品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紧急处理的有效措施。究其原因,既有行政职能部门体制上存在的客观问题,如各部门执法交叉、沟通协作不足的原因,也有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心不足的原因,由此产生了对有些食品安全问题“谁都在管,但谁都没有管好”以及对重大突发事故的处理不及时,职能部门或有关单位推诿责任的问题。今年以来,贵阳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市长办公会上通过了《2004年贵阳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开始全面推进食品质量责任制,《预案》的出台体现了这一实施目的。

该预案规定,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贵阳市应急总指挥部将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决定发布全面启动预案命令,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必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并规定,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共同做好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