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列出菜区禁用、不提倡和推荐使用农药目录

时间
2004-08-27

据中国医药报上海讯 记者王银华报道 为从源头上治理餐桌污染,最近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新近修订实施的《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农药管理的法规,要求在蔬菜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并公布了禁止使用、不提倡使用、推荐使用的农药名录。

据悉,在蔬菜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的农药包括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及杀虫脒等其他农药。

不提倡使用的农药有乙酰甲胺磷(含复配剂)、乐果。

推荐使用的农药及产品有天然之宝、百草一号、灭虫灵等。

上海市提出,一旦发现使用和销售禁止使用的农药的,将按《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