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将坚持六项基本原则

时间
2007-01-19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务院组成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正在分专题开展调研,抓紧研究制订改革方案。

医改方案将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的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坚持六项基本原则:一是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二是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把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作为改革的基本目标,努力实现卫生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是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四是强化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社会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五是立足卫生全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六是充分依靠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使改革方案符合群众意愿。(中国中医药报 记者厉秀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