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12月暂停医疗广告出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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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8

11月28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晓伟指出,从今年12月1日~31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暂停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出证工作,集中清理整顿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对今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执法中发现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医政部门应对此前审查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进行复核,对未经审定出证、篡改出证内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在新《办法》实施后的前3个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特别注重把好医疗广告“事前审查准入关”和“事后监督执法关”,各地要在2007年4月底前书面上报对发布虚假非法医疗广告医疗机构清理整顿的工作总结。

吴刚对中医药行业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中医医疗广告审查工作;三是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四是要立足治本,建立医疗广告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和清理整顿工作。(中国中医药报记者厉秀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