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药监部门联手共查违法药品广告

时间
2004-12-09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特约记者邵小青 通讯员张爱华报道 江苏省副省长吴瑞林近日在“盐城地区个别媒体见利忘义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通告上专门批示:工商、药监部门联合严肃查处,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根据吴瑞林的批示要求,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向江苏省工商局发函,提请查处盐城违法药品广告;江苏省工商局依法对盐城某媒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江苏省工商局专门将查处结果函告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监部门是药品广告的审查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对违法广告的查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药品广告较多的问题,江苏省各级药监部门在认真做好药品广告审批的同时,切实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使用伪造或过期失效批准文号发布的药品广告,该省药监部门一经发现,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发布,并及时提请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仅今年1~10月份,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累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10期,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89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3%。工商部门也及时将查处情况告知药监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督力度,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在全省建立了一支由77名检查员组成的药品广告检查员队伍,使每个市、县药监局都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该局还开通了药品广告网上查询系统,将今年以来审批的药品广告全部上网,使药品广告的真假在网上一查便知。同时,他们设立了违法药品广告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药品广告,形成“违法药品广告如过街老鼠”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