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目标考核

时间
2005-02-16

据中国医药报宁夏讯 在日前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区政府副主席刘慧代表自治区政府与银川、吴忠等地市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签订了2005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目标责任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将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部门在履行职能、行使权力时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