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和对没收药械实行专门专人管理

时间
2005-04-29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日前,政和县药监局建立没收药械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没收的药品、医疗器械。

该局把立案查处后没收的所有药械列入局机关事务管理范围,并作为特殊财产进行管理。对没收药械实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严防假劣药品再次流入社会。保管期间,保管人员定期对没收来的药械进行筛选、整理和质量养护。保管人员对存储药械的数量、质量、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会议研究、处理。对假劣药械择时销毁,对无证销售的合格药品另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