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省(区、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始督查

时间
2005-06-30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6月23日,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部署于6月24日至7月3日对北京、河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宁夏、新疆10个省(区、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

据悉,自4月21日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接到430余件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截至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湖南、甘肃、江苏等省把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作为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甘肃、江苏、山东等省把严肃查处非法义诊活动,以及利用义诊活动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纳入专项行动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