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时间
2005-09-01

据中国医药报四川讯“从2005年起,全省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在不改变现有财政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当地财力状况,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对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经费补助,并逐年加大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的财政投入。”8月12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向各市(州)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为人民群众提供饮食安全保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市、县两级财政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和帮助。各级财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和重要的任务,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据悉,2004年底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也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公、办案、抽查等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