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初显威力

时间
2005-09-13

机构权威 制度保障 财政支持 延安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初显威力

2005年09月13日

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 记者郎战报道 不久前,延安市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宝塔区天泉饮料厂生产假劣饮料。获悉此事后,延安市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进厂执法。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出了封存、撤柜的处理。延安市食品安全监管多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高效运行,以最快捷的方式将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得益于延安市政府建立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延安是革命老区,历史地位特殊。它的食品质量,关系到全市208万人民群众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为了从根本上提高监管效率,延安市决定对相关食品监督管理资源进行整合。他们按照国家食品综合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在原来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市长挂帅,20多个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并从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商贸五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在市药品监管局办公。市药品监管局主要承担以下任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修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等,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查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良好卫生操作规范及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等体系建设;负责定期向社 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信息公报。此举不仅增强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权威性,确保了政令畅通,也突出了市药品监管局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抓手”作用,其综合协调职能更加清晰明确。

为保证食品综合监管模式有效运转,延安市政府在《延安市食品安全实施意见》中明确市县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同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随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又出台了《延安市食品药品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目标、任务、职责。各部门也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分别出台了《延安市餐饮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等可操作性很强的制度,既约束、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又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据统计,近两年,延安市县财政共投入368万元用于食品综合监管。

权威的领导机构、集中的执法资源、严格的制度保证和财政支持,使得全市食品流通秩序得到规范,一项项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的措施,正一步步变成菜篮里及饭桌上的安全食品。目前,全市已建成9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8万亩苹果园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14种蔬菜获农业部无公害产品认证。在近两年的全省果菜农药残留检测中,延安市的合格率均在9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