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规定:医疗废物必须用黄色容器装

时间
2003-10-23

近日,北京市卫生局出台了《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暂行)》,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明确规定医疗废物要使用黄色容器收集,以便与黑色塑料袋盛装的生活垃圾加以区分,另外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据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北京市日产医疗废物约60吨,且每年以3%至6%的速度增长,它们出自6100多家医疗机构。这些医疗垃圾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有害物质,危害性强。

北京市卫生局在这次出台的管理规定中再次重申,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绝对不能混放,以免造成交叉感染和疾病的传播。医疗废物要有专用容器,容器的颜色采用国际通用的黄色。外面还要印上或粘贴上是哪家医疗机构的,是哪一天的,然后集中处理焚烧。医疗机构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如果没有条件处理,应将这些医疗废物委托给有市环保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