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药品目录大幅增加价廉效好品种

时间
2003-10-29

更好地满足农民用药需求 江苏药品目录大幅增加价廉效好品种

2003年10月29日

近日,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药监局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今年年初制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及其适用范围作出了调整。调整后的药品品种总数由原来的234种增加到435种,增幅达86%。增加的药品品种多数为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这些药品已基本满足城乡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治病用药的实际需求。

江苏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原目录执行不长时间即作出调整,是省有关部门切实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正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的具体体现。与原目录相比,调整后的目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为适应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治疗用药的需要,切实减轻其用药负担,目录大幅度增加了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数量。如在解热镇痛药中,增加了安痛定、安乃近、新康泰克;在中成药中,增加了正骨水、知柏地黄丸、妇科调经片等品种。二是目录的分类更加科学合理。在原17类药品的基础上,新增生物和生化药、抗变态反应药、解毒药、营养药4类药品。同时,每类药品按药理作用和治疗目的等进行了细分,以便于指导医生临床用药。三是增强了目录药品的适用性和配套性。如在外科和皮肤科用药中,增加了创可贴、鸡眼膏等群众常用的药品等。针对过去目录中有青霉素类药品,但无抗过敏急救药的问题,此次公布的目录中还增加了相应的抗过敏药品。四是考虑到厂矿医务室等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要,将目录适用范围调整为完全由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或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同时,此类医疗机构中属医保定点单位的,其用药目录按医保用药的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超范围购进和使用药品以及以行医为名行卖药之实的,各级卫生、药监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