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
2006-02-17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前不久,吉林省政府批准出台了《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围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定了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要素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全过程,为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该《预案》,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预案》内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履行好牵头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职能。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和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尽快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组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切实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