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行药店诚信备案制

时间
2006-04-17

据中国医药报讯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劳动保障局推出定点药店诚信备案制度。

根据该制度,该市具有医保定点资质的零售药店应将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执业药师、管理负责人、营业员等相关人员的名册及变动情况及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社保中心备案。如定点药店出现违规行为,将被处以暂停定点资格一个月、三个月甚至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而且主管部门将把相关情况记载于备案单位及人员的名下,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被取消定点资格的药店及其原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执业药师参与经营管理的药店,或是聘用有不良记录营业员的药店,其定点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