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营隐形眼镜需办医疗器械许可证

时间
2006-04-27

据中国医药报讯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透露,广州所有经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眼镜店都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在该局的网站上看到医疗器械监管处发布的信息: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上列为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最近,该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门店现场验收标准的通知》将经营软性、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零售店纳入了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范围。《通知》规定,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眼镜店、专卖柜,都应在今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