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礼在川调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抓出成效

时间
2006-05-22

据中国医药报四川讯5月17日~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敬礼在四川省调研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主持召开治理商业贿赂现场会。张敬礼强调,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上来,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意识显着增强,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法律法规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的每位党组成员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联系点制度,5月17日,张敬礼一行先后到四川南格尔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医药有限公司就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省内部分重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汇报,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如何把握政策界限、如何讲究方式方法等问题做了解答。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苏海红、副局长刘伟德、省监察厅副厅长秦刚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敬礼指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抓出成效,就必须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表现突出的问题。各地要对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内在规律、特点以及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及时总结,加强分析,研究对策,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集中治理重点问题的同时,还要做到标本兼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要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综合治理。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树立企业正确经营理念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相结合,同时要深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张敬礼强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各地要严格掌握政策,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依法行政,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要坚持教育为主,将思想教育和提高认识贯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始终。自查自纠主要是认真查找2003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处案件与自查自纠要同步进行,重点查办大案要案。要加强部门配合,注重协调,在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垂直管理体制优势的同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