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加强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
2007-01-29

本网讯 为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06年12月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会和各成员单位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食品安全年度整治重点,从2006年12月20日到2007年2月底,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拉网式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省政府副省长骆玉林带领省卫生、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部门对西宁地区的食品生产、流通市场进行了检查。2007年1月11日,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陈瑞珍率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30余位委员,对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明确要求在春节来临前夕,要加大对各类市场的检查和巡查,保证节前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据统计,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895人(次),车辆420台次,检查宾馆、饭店、餐厅、食堂、商场、农贸市场等食品批发、食品冷饮销售场所共3202家,检查了米、面、粮油、肉类、酒类、酱油、醋、水产品、豆制品、水果、乳制品、儿童食品、边销茶等重点品种。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督办通知精神,紧紧围绕两节食品安全,按照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省农牧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在2007年1月至2月底,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的安全消费。

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有效遏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省质监局在“两节”期间安排部署了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两打”执法检查行动,制定了《“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和《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宣传方案》。此次检查行动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从元月15日至春节前结束,第二阶段从春节后至4月1日前结束。

省工商局开展了以“查食品、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增加了部分快速检验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同时,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针对个别市场存在的问题,组建了驻场工商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省卫生厅针对两节食品卫生状况,组织开展了食品卫生大检查工作,并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列入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当中,为确保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组成了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巡查工作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省盐务局开展了节日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西宁、海西等地区查获非食用盐39吨,假冒小包装无碘盐3吨,假冒包装物370余条,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有利地净化了盐业市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西宁市副市长刘积余带队,对西宁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了纠正和处理。海西、海南、海北、海东、黄南、玉树、果洛等地的主管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以“抓督查、重检查,确保群众两节饮食安全”为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目前,有关工作仍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