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及时应对“香港鱿鱼丝含砷”事件

时间
2007-04-23

本网讯 近日,香港媒体报道了香港九款鱿鱼丝含有超量重金属砷的情况,引起内地媒体广泛关注。对此,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并对全省市场上销售的鱿鱼丝安全状况进行了了解。

浙江省有关检测机构,在近期对市场上销售产自浙江、广东、福建等地的23批次鱿鱼丝产品检测结果显示,鱿鱼丝中的无机砷含量在0.02~0.8mg/kg之间,均在1.0mg/kg的国家标准之内,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尚不知道香港检测的重金属砷,是总砷还是无机砷。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浙江省将及时关注香港、广东有关态势发展,会进一步加大水产品(鲜品、干货)等检测力度,有关检测结果将及时向公众公布。

此外,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广大媒体和消费者注意:砷元素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种元素,存在形式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广为人知的形式就是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但是食物中检测出含有砷元素,不等于在食物中含有砒霜,且目前香港有关部门对检测结果尚有不同说法,因此媒体广为报道鱿鱼丝含有砒霜并不严谨。我国对食物中的砷含量有着严格的标准,砷含量也是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时的一项常规指标。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有关监管部门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