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部署,要求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时间
2007-04-27

本网讯“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各族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愉快的节日。近日,山东、陕西、四川、福建、海南等地积极部署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酒类、肉类、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调味品等食品进行重点检查;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比较集中的各类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专业乡、专业村、专业一条街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等重点单位进行一次集中“拉网式”检查,对违法违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稳定,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二是要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管,开展节前专项检查,规范和整顿农家乐餐饮单位的加工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要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力度,严格农村食品流通、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做好集体聚餐、家宴的备案工作,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四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教工作,强化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五是着力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严格按《陕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和处置,确保食品安全事件和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防控。

四川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节日期间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制定节日食品安全市场专项检查方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安全监测和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节日食品安全的预警性和可控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要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加大食品监测力度。依法查处和依法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捣毁各类食品加工黑窝点,保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预防和杜绝食品安全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结合“五•一”旅游黄金周的特点,加大对风景区和旅游景点的旅馆、饭店、流动摊点等的监管力度;在餐饮消费环节,以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卫生设施、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尤其是有无卫生许可证、原料的索证索票、餐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系统视频会议,明确“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一是组织协调开展节日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食品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尤其对热点食品的质量安全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伪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三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质量的抽检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力度,尤其要注意正面宣传,扩大宣传面,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五是做好节日期间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严厉查处重大案件。落实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到组织、人员、物资、责任落实,确保发生食品重大事件时能反应及时、行动迅速、处置稳妥。

海南省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部署,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旅游景点食品专卖点、宾馆、酒店、餐饮业的监管和质量监督,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