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违法药品广告主约谈制度

时间
2007-05-30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保证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顺利实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建立了违法药品广告主约谈制度。

对部分违法发布药品广告频次较高的企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广告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同时对相应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成其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约谈中,该局还告知违法药品广告主:根据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对屡纠屡犯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核实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区域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