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强化医疗机构用械监管

时间
2007-05-30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确保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安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管作为2007年重点工作之一,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首先选择包头市和赤峰市作为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试点。该局要求试点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至少选择5家以上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在确定重点监管内容的同时,探索有效的监管方法和建立长效机制的途径。该局将于8月初召开试点工作研讨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监管方法,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