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质量监控——国家局督查组继续在各地督查

时间
2007-06-12

据中国医药报综合消息 连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赴山西、湖北、北京、黑龙江督查组继续在当地督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6月5日至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带领的赴山西督查组分别到太原、长治、大同、晋中等地进行督查。督查组在听取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整规专项行动情况的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后,又分别到山西泰盛制药有限公司、山西太行药业有限公司、山西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现场检查。检查中,督查组详细了解了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监管部门检查情况和对企业整改的监督情况,现场查看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来源及产品检验等情况。张敬礼强调,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也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药品生产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以良好的产品质量赢得市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督查组还深入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卫生院、马和乡大众连锁药店及马和村卫生所等单位,检查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情况,认真查看了药品购进记录、使用管理制度及存储条件。此外,督查组还就如何改进药品管理制度以及加强药品质量实时监控等问题,向企业提出指导性意见。

6月7日晚,赴湖北督查组向湖北省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馈了督查情况,反馈报告在督查组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鲁生讲话的基础上肯定了湖北省前一阶段的整规专项工作,以及在创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高药品检测车应用效率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整规专项工作交换了意见。督查组还对当地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予以肯定,并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把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此前,督查组分别深入黄冈市蕲春县和罗田县检查工作。在蕲春县,督查组深入李时珍药业、蕲春医药公司等企业检查了工业生产、包装和商业物流、仓库存储等情况。在罗田县,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运行情况,查看了乡卫生院药械使用记录和药品购销记录等。

6月7日至8日,赴北京督查组继续深入7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企业进行督查。通过现场检查及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督查组发现,各企业对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普遍表示欢迎,很多企业通过北京市药品监管局深入细致的工作,提高了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大幅提升了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如北京双鹤药业有限公司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GMP互检,并建立起了企业内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学部。督查组认为,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利用自身优势,结合首都特点,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数字信息系统等技术,实现了科学、规范、有效监管,并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该局根据产品风险度和企业诚信度,确定不同的监管等级,实行红、黄、绿色标管理的做法值得肯定。

6月6日至7日,赴黑龙江督查组到大庆、绥化进行督查,并与大庆市、肇东市政府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黑龙江福和华兴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座谈。7日,督查组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交换了意见。几天来,督查组共检查1家药品研制企业、3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家药品流通企业、5家药品使用单位和2处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督查组认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推动整规专项行动,部署细致,工作开展扎实到位,在派驻驻厂监督员、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实验室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特殊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均有所创新,全省药品市场秩序逐步好转,整规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