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推行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时间
2007-07-03

据中国医药报广东讯 记者龚翔 张国民报道 近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龙岗分局全面推行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通过综合药品监管、城管综合执法、卫生监督、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街道办等单位的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市民用药安全。

据了解,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一个网格监管责任区划分,其监管成员由药品监管、城管行政执法、卫生和街道办执法等单位人员组成,各责任人将依照部门相关职责开展对药品市场的检查。

龙岗区13个街道被划分为13个网格。监管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总责,每个网格由龙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1~2名、街道办综合执法队2~4名、卫生监督所2~4名工作人员组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作为本网格监管责任人。各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3~5名、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3~5名为信息员,履行宣传法律法规、传递信息、协助监管等职责。

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出后,龙岗分局明确,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月检查药店不少于12家、综合执法队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月检查涉药单位不少于12家、卫生监督所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月检查医疗机构不少于12家,并做好相关的检查记录。每周二为监管日,各监管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每月最后一周将本月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本网格药品监管责任人。药品监管部门在各网格月份药品市场检查情况的基础上,做好信息的分析汇总,向市民通报。

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网格化监管模式整合了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的行政资源,有效地落实了监管责任,形成了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