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

时间
2007-08-30

2007年8月27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光荣主持召开局务会,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传达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湖南省政府要求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该局提出了五条具体措施:

一是制发文件,作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安排。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对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特别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药品质量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明确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工作分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要采取“拉网式”检查与“突击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突出抓好三项重点整治工作:一是抓好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二是着重解决挂靠、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三是严厉禁止并依法查处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是积极协调,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和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和案件协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四是精心组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要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重大整治行动的媒体现场报道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是加强领导,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责任。成立药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原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和充实领导力量,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