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鲁生副局长在新疆调研食品安全工作

时间
2007-09-12

2007年9月4~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鲁生一行到新疆阜康市、石河子市、伊宁市、喀什市和乌鲁木齐市调研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情况。

在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领导的陪同下,惠鲁生一行先后检查了相关企业,听取汇报。惠鲁生对新疆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肯定。她指出:新疆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政府重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食品放心工程”开展扎实有效,食品宣传形式多样,对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她同时要求:一是要继续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到实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各级政府要继续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要积极整合监管资源、主动沟通,组织联合执法。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实际,突出少数民族地区饮食文化特点和产业与经济文化发展相结合,整治与规范并重,打击与扶持相结合。三是要注重制度建设。要制定细化指标,以制度来规范和创新监管方式。四是要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措施,扎实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切实做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状况动态可控,对突发事件能够有效应急。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要广泛宣传,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