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浈在河南湖北督查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时要求——查漏补缺打好攻坚战

时间
2007-10-29

10月15日~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带领国务院药品专项整治督查组,对河南、湖北两省的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两省的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吴浈一行先后听取了河南、湖北两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查看了专项整治有关资料,并现场检查了河南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河南宇宙人工晶状体研究有限公司,以及湖北省的九州岛通药业、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远大制药、武汉亚格光电技术公司、武汉同济现代医药公司。他们还深入基层,检查了河南省巩义市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湖北省鄂州、黄冈、咸宁等地市的药品专项整治。

吴浈充分肯定河南、湖北两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和基本经验。吴浈指出,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的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是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得到了制药企业积极响应,开局良好。积极探索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符合科学监管理念的要求,抓住了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的关键点和突破口,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要坚定信心,在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稳步推开,努力将这项工作做好。

吴浈还肯定了湖北省的监管制度创新工作。他说,湖北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约谈制度、医疗器械监管记录正副本制度、购买假药先行退付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并十分重视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舆论宣传,先后组织了局长电视访谈和相关内容的新闻发布会。这些探索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应予肯定和提倡。

就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吴浈提出如下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紧时间查漏补缺,攻坚破难,坚决完成目标任务;二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以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扎实地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坚决查处制造邮售假药、制售假人血白蛋白等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