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淑辉在江苏督查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时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企业责任

时间
2007-10-29

10月11日~13日,中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组长曲淑辉率药品专项整治督查组一行7人,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苏州、无锡、泰州、常州等地医药企业和基层药品使用单位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药品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了督导检查。曲淑辉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曲淑辉强调,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是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和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整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扎扎实实地把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好、规范好,使药品质量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广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强化生产经营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督查组分3个小组,先后到苏州胶囊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泰兴市泰隆大药房、无锡阿斯利康制药公司、无锡新区旺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常州生化千红制药有限公司、常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0多家医药企业、基层药品使用单位和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一边实地查看,一边详细询问和了解这些单位落实药品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10月13日,江苏省副省长张九汉会见了曲淑辉一行,并就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等问题与督查组交换了意见。督查组对江苏省药品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江苏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抓得很紧、很实、很有成效,尤其是在日常监管、打假治劣、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不少“亮点”,值得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