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礼在湖南、江西督查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时要求——加强部门协作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时间
2007-10-29

10月15日至20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敬礼任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有关人员组成的国务院药品专项整治督查组对湖南、江西两省药品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湖南、江西两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与湖南省、江西省政府领导及食品药品监管、经委、公安、卫生、工商、质检、海关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督查组还赶赴湖南省常德市、湘潭市和江西省宜春市、景德镇市、吉安市现场督导检查基层药品整治工作,深入湖南金健药业有限公司、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湘潭市中心医院等医药单位,以及济民可信药业、立信药业、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宏华医药、地平线实业、百草堂大药房、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等医药企业和基层药品使用单位,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并召开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专项整治的意见。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张敬礼指出,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好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也是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湖南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给督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其构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把药品注册审核关、加强挂靠经营药品行为整治,以及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规范药房建设等工作,受到了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督查组对江西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江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对药品安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有重点、有方法,创造了好的经验;在机构设置、监管能力建设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江西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是全国较好的十个省市之一;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派驻驻厂监督员制度健全,工作超前;推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促进行政相对人诚信自律,落实“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工作细致,扎实有效;对医疗器械的严格监管,保证了产品质量;打击违法药品广告力度大。总体来看,江西省药品安全势态平稳,药品安全工作做得深入、扎实,很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