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药监系统结合学习高志全强化责任意识

时间
2003-12-17

学英雄学精髓 矫正执法偏差 广西区药监系统结合学习高志全强化责任意识

2003年12月17日

据中国医药报广西讯“学英雄要学精髓,既不能以打击违法行为为越位的借口,更不能以安全防范事故为缺位的挡箭牌。”近日,广西区药监局对全系统学习高志全活动提出新要求。

英雄高志全的不幸殉职,使少数执法人员产生畏惧心理,担心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对较为棘手的案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监管上的缺位。与此相反的是,少数执法人员怀着对不法分子的憎恨,仅凭着一腔热情大胆执法,容易造成执法过失、监管越位。

针对这两种偏差,广西区药监局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灵活处置事态,同时消除畏惧心理,树立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维护自身安全;一方面从制度上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制定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执法人员应当承担的过错和失职责任。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开展向高志全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后,广西区药监局通过开展“以英雄为镜子查弱点,把英雄精神当尺子量不足,塑造药监队伍新形象”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药监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并要求药监人员坚持“为民”和“发展”的原则,模范践行英雄高志全恪尽职守、依法办案、坚持原则、不畏凶险的作风,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始终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行使药监职责。在向高志全学习活动中,南宁市药监局把英雄精神贯彻到当前正在开展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大检查中去。在为期半个月的时间里,该局依法查处了辖区内一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窝点,有力地打击了一些生产和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