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

时间
2008-03-06

据SFDA网站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动员全系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的力度。

一是当前要深入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专项整治期间违规生产、销售兴奋剂的药品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予以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二是开展药品说明书、标签专项检查,确保标注“运动员慎用”的规定落到实处。各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开展自查,凡是含有兴奋剂的品种(包括单方及复方制剂),应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并及时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008年5月1日起含兴奋剂的药品(包括单方及复方制剂)没有在说明书、标签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凡是在2007年10月1日前生产出厂的包括(进口)药品一律不能在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等6个奥运举办城市上市销售。凡是2007年10月1日以后生产出厂的(包括进口产品)一律不能在全国任何地方销售。

四是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核对药品说明书、标签,凡是含有兴奋剂的品种(包括单方及复方制剂),应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及时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各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协助生产企业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

副局长王国新针对工作部署情况,要求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做好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坚决落实好兴奋剂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出现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保障好奥运会的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