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兴奋剂治理工作

时间
2008-04-07

据SFDA网站讯 最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药品包装标识与说明书专项检查和反兴奋剂法规培训等三大行动,切实加强兴奋剂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生产环节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以及购买方资质材料和增值税发票留存等情况。开展以黄姜为原料提取企业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行动。对没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违规销售和有资质不按规定渠道进行销售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整顿。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违法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检查力度。同时,做好打击互联网非法销售和发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信息的行为。

二是开展药品包装标识、说明书专项检查行动。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凡是没有按照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要求企业主动召回,拒不执行的,责令召回,并予以曝光。

三是开展反兴奋剂法规和知识培训行动。在主要媒体上发布关于禁止违法生产销售兴奋剂的公告。编制兴奋剂治理宣传材料,分发到每一位执法人员和全部所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对定点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警示教育。对有现代物流经营规模较大的公司和连锁药店总部的反兴奋剂法规和知识培训。2008年4月底前,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有关执法人员进行反兴奋剂法规和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