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时间
2003-12-19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张晓松)记者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举报制售假劣药品的有功人员最高将可获得5万元奖励。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今后,凡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举报情况属实的人员,均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励。

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相符合的程度,举报奖励将分为三级:一级,即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并已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即能提供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即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详细情况,仅能提供查办线索且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

具体来说,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5%至6%、3%至4%、1%至3%给予奖励;对于货值超过15万元的案件或大案要案,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已经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的,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4%至5%、2%至3%、1%至2%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是为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积极进行举报。今后,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将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以及举报情况。